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闽委办〔2008〕7号)、《中共南平市委办公室、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平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南委办〔2008〕71号)、《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我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实施意见》(南人综〔2017〕203号)、顺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深化我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意见(顺人社〔2021〕5号)等文件精神,我县事业单位第六轮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工作即将启动。为了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规范运作,确保第六轮事业单位岗位调整和岗位续聘圆满完成,现就有关问题函告如下:
一、岗位调整
(一)岗位类别调整
事业单位“管理”、“专业技术”和“工勤技能”三类岗位设置要按照省、市文件规定的结构比例控制标准和行业主管部门岗位设置的指导性意见执行,在岗位调整时,应结合单位的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编制总额和人员结构特点进行设置,保证主类别岗位满足单位的主要工作需要。单位以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任务为主的,应严格控制工勤岗位的设置。
(二)岗位等级调整
事业单位八级及以上管理岗位的调整以编制部门核准的领导职数为依据进行调整;九级、十级管理岗位根据单位工作任务及人员配置要求进行调整。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高、中、初级岗位调整按照《顺昌县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结构比例控制标准(2025年)》(见附件1)执行,总体不得超过全县最高控制比例2:4:4,省、市另有规定的行业部门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专业技术岗位内部各等级岗位比例和工勤技能各等级岗位比例仍按顺委办〔2009〕17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专业技术岗位的具体专业调整
事业单位要对已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进行细化管理,明确各专业技术岗位的具体专业名称。同时可根据单位工作职能、具体专业工作任务轻重等科学、合理地调整好具体专业的岗位数量。
(四)岗位调整的程序和时间
需要调整岗位的事业单位先向主管部门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主管部门对下属所有单位按岗位设置总量进行汇总,并填报《顺昌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核准表》(见附件2),并附所属各事业单位核编证复印件,于2025年1月31日前报送县人社局核准,并于2025年2月底前完成第六轮岗位续聘工作。
二、岗位聘用
(一)坚持“优惠政策延续”原则。2010年首次岗位聘用至今,省、市、县出台的优惠政策,未明文取消的,本轮岗位续聘时继续延用,以缓解聘用矛盾。优惠政策主要包括:“岗位测算基数就高原则”、“在县级工作满30年且仍在县级工作、或在乡镇工作满25年且仍在乡镇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占单位核准岗位数直接聘用在相应等级的初始级”、“高等级岗位可用于低等级岗位聘用”、“在新一轮岗位竞聘时对距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占单位岗位数聘用原有等级。”等。
(二)坚持“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事业单位在组织岗位聘用时,要坚持“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应采取动态聘用的形式,既要调动各类人员工作积极性,防止岗位聘用一聘终身制,又要确保岗位续聘平稳有序开展。具体做法:
1、管理岗位人员聘用
管理岗位人员的续聘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其中,七级、八级岗位及七级、八级职员以任职文件为准;九级、十级岗位在岗位聘用基数内,具备相应岗位任职资格条件的前提下,采取竞聘上岗或考核的办法,择优确定聘用人选。
2、专技岗位人员聘用
专技岗位人员续聘时应在同一层级(高、中、初级)内部不同等级之间竞聘,已聘高、中级职称人员能正常完成单位分配工作任务,没有出现违反低聘、解聘规定的,可优先聘用相应层级的最低等级岗位。
3、工勤岗位人员聘用
工勤技能岗位人员的聘用,在工勤技能岗位聘用基数内,具备相应岗位任职资格条件的前提下,采取竞聘上岗或考核的办法,择优确定聘用人选。
(三)坚持“聘用时间统一”原则。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周期为三年。本次聘期:非教育系统从2025年1月至2027年12月;教育系统从2025年9月至2028年8月。
(四)坚持“在编在岗”原则
1、擅自离岗人员一律解聘。
2、借用人员岗位聘用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组织领导
(一)我县事业单位第五轮岗位调整及聘用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县人社局作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综合管理部门,根据国家和省、市、县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政策规定和实施意见的要求,加强政策指导、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
(二)各主管部门接到本函后,要认真指导所属事业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保证新一轮岗位调整及聘用工作顺利进行。事业单位要按照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对照各类具体等级岗位及其聘用条件,科学有序的组织本单位人员开展岗位续聘工作。
(三)各部门和事业单位在岗位调整及续聘工作中,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严格工作程序,坚持走群众路线,切实保障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权利。
附件:1.《顺昌县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结构比例控制标准(2025年)》
2.《顺昌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核准表》
顺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顺昌县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
(2025年)
类别及单位 | 高级岗位比例 | 中级岗位比例 | 初级岗位比例 | |
一、教育行业 | ||||
中等职业学校、技校 | 省级重点中职学校、技校 | ≤30% | ≤40% | ≤30% |
其他中职学校、技校 | ≤20% | ≤40% | ≤40% | |
中小学、幼儿园 | 省一级达标重点高级中学 | ≤30% | ≤45% | ≤25% |
省二级达标重点高级中学 | ≤25% | ≤50% | ≤25% | |
义务教育阶段中学 | ≤25% | ≤50% | ≤25% | |
义务教育阶段小学 | ≤15% | ≤55% | ≤30% | |
幼儿园 | ≤10% | ≤55% | ≤35% | |
其他教育事业单位 | ≤20% | ≤40% | ≤40% | |
二、卫生行业 | ||||
1、县医院、中医院、疾控中心、妇幼保健院 | ≤20% | ≤35% | ≤45% | |
2、其他卫生单位 | ≤15% | ≤35% | ≤50% | |
三、其他事业单位 | ≤15% | ≤35% | ≤50% |
附件2
顺昌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核准表
序号 | 单位 | 编制数 | 现在册正式人员数 | 各 类 岗 位 设 置 情 况 | 备注 | ||||||||||||||||||||||||||||||||||||
管理岗位 | 工勤岗位 | 合计 | 专业技术岗位 附设岗位 | ||||||||||||||||||||||||||||||||||||||
正高级 (1:3:6) | 副高级 (2:4:4) | 中级 (3:4:3) | 助理级 (5:5) | 附设岗位 | |||||||||||||||||||||||||||||||||||||
总编制 | 管理人员 | 专业人员 | 工勤人员 | 合计 | 管理人员 | 专业人员 | 工勤人员 | 合计 | 六级岗位 | 七级岗位 | 八级岗位 | 九级岗位 | 合计 | 一级岗位 | 二级岗位 | 三级岗位 | 四级岗位 | 五级岗位 | 小计 | 二级岗位 | 三级岗位 | 四级岗位 | 小计 | 五级岗位 | 六级岗位 | 七级岗位 | 小计 | 八级岗位 | 九级岗位 | 十级岗位 | 小计 | 十一级岗位 | 十二级岗位 | 小计 | 高级岗位 | 中级岗位 | 初级岗位 | ||||
合计 |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11 |
填报单位(盖章):
说明:本表A4打印,一式三份报送。 顺昌县人社局意见:
顺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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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顺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事业单位岗位调整 聘用问题 人事调动 招聘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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