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阳新县2025年县直机关单位公开择优选调(聘)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规定,经报名与资格审查后,部分职位报考及审查合格人数与选调计划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要求,经各有关选调(聘)单位申请,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核准,现将选调(聘)职位计划人数调整情况公告如下:
取消阳新县反腐倡廉教育中心(1002)、县委办公室机关(1003)、县行管服务中心(1004)、县委办公室信息管理中心(1005)、县委组织部机关(1006)、县互联网信息中心(1009)、县政府办公室机关(1011)、县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1012)、县发改局机关(1013)、县工业改制企业服务中心(1016)、县水利和湖泊局机关(1017)、富池电排站(1018)、富池长江河道堤防管理段(1019)、县环境卫生事业服务中心(1021)、县渣土管理中心(1022)、县园林绿化服务中心(1023)、县市容管理中心(1024)、县城市生活垃圾费管理中心(1025)、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1026)选调(聘)计划人数。县财政局机关(1014)选调计划人数由3个核减为1个。
中共阳新县委组织部
阳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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