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东部新区高明镇人民政府关于招聘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的通知

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人社规〔2024〕17号),成都东部新区高明镇人民政府拟开发公益性岗位人员2名从事交通劝导工作。一、安置对象经就业部门认定的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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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人社规〔2024〕17号),成都东部新区高明镇人民政府拟开发公益性岗位人员2名从事交通劝导工作。

一、安置对象

经就业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二、报名流程

▲报名所需资料

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就业创业证(包含首页及就业困难人员认定页)扫描件。

▲报名方式

报名所需资料及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972827582@qq.com,咨询电话028-27753507。

▲报名时间

2025年4月27日起至4月30日16时。

▲面试

报名成功后,按照通知进行面试,综合评定后择优安置。

三、待遇保障

▲岗位补贴

按照成都东部新区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岗位社保

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成都东部新区高明镇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7日

标签: 成都东部新区 高明镇人民政府 招聘就业困难人员 公益性岗位 就业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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