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人数:1名
报名开始时间:2025年05月22日
报名结束时间:2025年05月22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考核方式:面试
因工作需要,廉江市殡仪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保洁人员(临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察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招聘廉江市殡仪馆保洁人员(临聘)1名。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见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招聘岗位要求;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三)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并服从工作调剂;
(四)有志于从事殡仪事业,具有较强的专业技能水平及语言表达能力;
(五)年龄在45周岁以下;
(六)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近两年内存在违纪行为的,在读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或其它不符合机关事业单位聘员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电子邮件报名)。
2、报名地址:廉江市殡仪馆办公楼二楼(咨询电话:0759-6691135)。
3、报名时间:2025年5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接受报名。
4、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亲笔签名确认的《2025年廉江市殡仪馆公开招聘保洁人员(临聘)报名表》(附件2)一式二份(A4纸双面打印),考生自行打印,张贴本人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2)有效期内的个人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3)2张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4)有相关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岗位经历证明材料。
(5)其他能反映个人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材料、荣誉证明。
(二)资格审核
考生材料齐全并通过资格审核的,通知本人参加考试。资格审核未通过的,不另行通知。考生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因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其本人负责。
(三)组织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面试由廉江市殡仪馆统一组织进行,由廉江市民政局派员监督,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根据报名情况另行确定。
面试题目由廉江市民政局提供,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应对突发事件能力等基本素质和能力。
成绩满分按100分计算,合格分数线为6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根据考官打分取平均分所得。成绩在考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按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确定名次,按排名先后确定拟招用人员名单。
(四)审批
廉江市殡仪馆将拟招用临聘人员名单报廉江市民政局审批。
(五)公示
审批通过后,拟招用人员名单在廉江市殡仪馆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
(六)体检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通知体检。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体检资格,并视情况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自理。
拟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廉江市殡仪馆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复检费用由提出复检方承担。
拟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廉江市殡仪馆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递补人选由廉江市殡仪馆提出,经市民政局批准后进行体检。
(七)聘用和待遇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且体检合格的,廉江市殡仪馆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聘用。工资待遇按同等岗位执行,如有岗位变动,薪随岗变。
(八)备案
新招聘用人员招聘资料由廉江市殡仪馆登记建档保存。
(九)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2、请考生密切关注廉江市民政局网站信息,考生报名后请保持手机畅通,如因个人原因导致没能按规定参加相关环节工作的,后果自负。
3.本次公开招聘的考试、体检、聘用等工作接受廉江市纪委监委第一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
其他未尽事宜,由廉江市殡仪馆负责解释。
标签: 廉江市殡仪馆 公开招聘 保洁人员 临聘岗位 2025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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