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目前,塔河县公安局2025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面试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考生综合成绩与拟进入体能测评环节人选名单予以公布,具体情况如下:
一、综合成绩公示
请广大考生自行查询综合成绩(详见附件1)。根据《塔河县公安局2025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要求,现对考生综合成绩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19日-2025年5月21日(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457-3661334(工作日8:30-11:30,14:00-17:30)
二、拟进入体能测评环节人选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评人选,详见塔河县公安局2025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拟进入体能测评环节人选名单(详见附件2)。
三、体能测评通知
(一)时间与地点
考试时间:2025年5月22日(星期四)上午8:30
报到时间:2025年5月22日(星期四)上午8:10前到达考点
考试地点:塔河县体育场
如遇强降雨等恶劣天气,体能测试时间延后另行通知。
(二)体能测评对象
参加塔河县公安局2025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试,总成绩发布经公示后拟进入体能测评人员(详见附件2)。
(三)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具体项目及标准如下:
项目 | 男子 | 女子 |
10米×4往返跑 | ≦13′4 | ≦14′4 |
1000米跑 | ≦4'35′ | -- |
800米跑 | -- | ≦4'30′ |
纵跳摸高 | ≥265厘米 | ≥230厘米 |
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给予一次复测,其他项目不予补测,未通过体能测评者不予聘用。
以上3个项目全部通过,体能测评结论方为合格。体测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体能测评相关要求
1.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按照报到时间抵达集合地点,无故未到达集合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测评资格。
2.考生须携带《2025年塔河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表》(详见附件3)参加体能测评,未携带齐全者不得参加测评。
3.体能测评前考生要进行适当锻炼,评估身体状况并签订《身体健康状况承诺书》(详见附件4),有身体不适的应慎重考虑是否参加体能测评环节,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4.考生进场后,手机和电子设备要保持关闭状态,如发现违规接打电话视为违纪行为,取消考生体能测评资格。
5.体能测评中成绩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的,按照岗位未招录满数量,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具体关注塔河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体能测评合格的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6.考生须着软底鞋(如胶鞋、运动鞋、旅游鞋等)进入体能测评场地,严禁穿硬底皮鞋入场,女生禁止穿高跟鞋入场。考生可自备食物和饮用水。
7.考生在测评现场须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监督和检查。对冒名顶替、无理取闹、扰乱考务秩序、辱骂威胁工作人员者,按有关纪律和规定处理。
8.体能测评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谢绝家属陪同,否则按违纪处理。体能测评结束后,考生应主动退场,不准在测评现场或附近逗留。
9.女性在生理期、怀孕期或其他有特殊情况不能准时参加的考生可以申请缓考,需在2025年5月21日下午16:30前向塔河县公安局2025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请,本人签字按手印,并提供正规公立三甲医院出具的相关诊断证明(CT报告单、X光报告单、其他相关辅助检查单据等材料,和主检医生出具的明确诊断、治疗意见)等材料,未按期提交视为主动放弃。补测时间另行通知,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将按有关规定取消聘用资格。
附件1:塔河县公安局2025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综合成绩
附件2:塔河县公安局2025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拟进入体能测评环节人选名单
附件3:身体健康状况承诺书
附件4:2025辅警体能测评表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表
塔河县公安局2025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
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5月19日
附件1:塔河县公安局2025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综合成绩.xlsx
标签: 塔河县公安局 2025年招聘 警务辅助人员 综合成绩公示 体能测评通知 公安局招聘 警务辅助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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