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法官学院最高人民法院直属单位2025年度公开招聘面试通知

根据有关规定,现就最高人民法院直属事业单位2025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面试名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5: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1,按准考证号排序)。如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按照笔试成绩依次...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根据有关规定,现就最高人民法院直属事业单位2025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名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5: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1,按准考证号排序)。如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按照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国家法官学院专业技术岗一、国家法官学院专业技术岗六未达笔试最低开考比例,机关服务中心工勤技能岗参加笔试考生成绩均未达到合格分数线,按规定取消上述岗位招聘计划。

二、面试确认

进入面试名单的所有考生均需确认是否参加面试。请考生结合自身实际,于2025年5月23日(星期五)17时前登录公招网,在“个人中心”-“我的工作申请”-“面试确认”处进行确认。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附件2: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见附件2),并在2025年5月23日(星期五)17时前将PDF扫描件或照片发送至招聘单位邮箱(见附件3),邮件标题为“招聘单位+报考岗位+姓名+附件2: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面试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轻重记入我院考试诚信档案。

三、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将在面试前进行,并同步组织心理素质测评。资格复审当天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其中,复印件按顺序排列现场提交。

(一)本人身份证件、学生证或工作证;

(二)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三)考生信息表(见附件4,签名需手写);

(四)本人户籍信息(京内生源和社会人员考生提供,包括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原件);

(五)党员身份证明(中共党员的岗位考生提供,由所在党组织出具);

(六)工作经历材料(社会人员考生提供)。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工作经历材料,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材料。待业人员需提供《附件5:待业情况说明》(见附件5)和离职有关材料。

(七)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

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四、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根据报考单位情况,面试分两批次进行。

第一批为报考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人民法院出版社有限公司、机关服务中心、人民法院信息技术服务中心等单位考生,面试时间为2025年5月28日(星期三)。资格复审时间为5月27日下午。

第二批为报考国家法官学院的考生,面试时间为2025年6月6日(星期五)。资格复审时间为6月5日,分上午、下午进行。

同批次内考生根据各岗位情况划分上午、下午场次进行面试。各岗位具体时间、集合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地点:国家法官学院(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11号)。

(三)面试当天需携带本人身份证。

五、体检和考察

各岗位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同本人面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等方式进行。考察开始前,社会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附件6:知情同意书》(见附件6),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有关材料。

六、注意事项

(一)面试期间实行封闭管理,面试期间考生通讯设备须关闭并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面试完毕后取回。

(二)考生需遵守考场规则和面试纪律,签订考生承诺书,有考试作弊、泄露考试安排及试题信息等行为的,取消面试资格及成绩,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并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处理。

(三)考生自行负责交通及食宿安排,请合理安排行程,保持通讯畅通。面试地点不提供车位。本次面试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

2025年5月20日

附件1:附件1:最高人民法院直属单位2025年度公开招聘面试人员名单

附件2:附件2:放弃面试资格声明

附件3:附件3:最高人民法院直属单位联系方式汇总表

附件4:附件4:最高人民法院直属单位2025年度公开招聘考生信息表

附件5:附件5:待业情况说明

附件6:附件6:知情同意书

标签: 国家法官学院 最高人民法院 直属单位招聘 2025年度面试 公开招聘通知


本站旨在为广大用户提供便利,如有任何侵权或错误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尽快进行更正或删除。[点击反馈]

微信扫一扫
订阅每日考试


备考专区

时政热点

二维码
意见反馈